根据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救护组,新冠肺医〔〕13号《滕州市疫情期间全面恢复正常诊疗活动告知书》的要求,我院五官科、儿童康复科(门诊、病区)将恢复正常诊疗活动。为营造安全良好的就医环境,确保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就诊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眼科
自3月11日起,恢复眼科门诊,眼底筛查门诊工作。每半天门诊限号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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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耳鼻喉科
1.门诊:
自3月11日起,恢复门诊诊疗工作。每半天门诊限号30人。
2.门诊治疗:
开展耳部、头颈部常规诊疗。鼻部、鼻咽部、口咽部及喉咽部的内镜检查采取预约制,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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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腔科
口腔科门诊3月12日起恢复部分口腔常规诊疗项目;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取消前,原则上不开展如牙周炎超声洁治、牙齿种植术和牙体修复预备等操作时间较长、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部分口腔治疗采取预约制,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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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儿童康复科(门诊、病区)
自3月16日起,恢复儿童康复科门诊治疗区域的各项康复训练项目(包括一对一个训、各项集体课训练等);儿童康复病区将按照要求正常接收患儿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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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滕州市疫情期间全面恢复正常诊疗活动告知书
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救护组办公室
年3月8日
附件
滕州市疫情期间全面恢复正常诊疗活动
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经省专家组研判,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分级调整为低风险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面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要求,3月9日之前,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在坚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报告和发热患者就诊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现就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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