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工二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切实做好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中国航天科工二院(以下简称二院)实际情况,现将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在年的复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4号)、《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京招考委〔〕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精心设计复试流程,科学制定考查内容,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组织与管理

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工作,二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和管理,各培养单位配合组织实施。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

(一)成立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二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二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院、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巡视。

(二)成立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在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处理、上报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复试场地、提供设备保障,做好复试网络平台的选择、功能测试、培训、技术保障工作,开展复试前复试全流程模拟演练,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保证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负责指导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流程,确保考生顺利应考。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培养单位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或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所领导牵头,研究生教育、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严慎细实地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四)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小组

各培养单位须成立复试小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须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及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至少3名硕士生导师,同时须安排1名网络信息技术保障人员、1名秘书(均不是复试小组成员),负责记录复试情况、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五)复试培训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将于3月24日对各培养单位复试小组组长、秘书进行复试培训,组织学习教育部及北京市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二院年复试工作方案,使复试有关人员明确职责、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对复试评委明确工作纪律、复试原则、复试程序、复试要求、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小组将于3月26日对各培养单位复试小组秘书、网络信息技术保障人员进行复试培训,熟悉复试场地、设备和流程。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

总分≥分,其中满足:英语一≥40分、数学一≥70分,其他单科达到国家A区相应单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考生

总分≥分,其中满足:英语一≥42分、数学一≥75分,其他单科达到国家A区相应单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调剂考生须满足二院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应符合二院年硕士生招生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要求。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调剂考生(包括各培养单位变更录取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须在年4月15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复试要求

(一)强化复试考核。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

研究生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采取差额复试,各培养单位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不能低于本单位年下达招生计划数的%。

(三)各培养单位不得复试和录取低于二院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四)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

(五)各培养单位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六)所有复试材料由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复试考生

(一)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须准备以下电子版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1寸彩色免冠照片(不允许使用任何技术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设备要求:考生需要配备两台设备。其中一台设备须为电脑,用于拍摄考生正面,该设备的音频和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另一台设备须为手机,用于拍摄考生侧后方,该设备的视频必须全程开启,音频需关闭。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外接电源线缆。如有需要,考生可增配三脚架或者手机架。

2.画面要求:画面须一直对准考生、考试电脑和考试桌,须能够看到考生的电脑屏幕、考生双手及胸部以上身体。

3.网络要求:须保证复试过程中网络稳定。建议全程在宽带网络及相应的WIFI下完成,如确需使用4G/5G移动通信网络,请保障网络畅通且不受闹铃、来电干扰,并保障有充足的流量。

4.环境要求:要求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考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场,严禁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除考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场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复试使用平台要求: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主用)和阿里的“钉钉”(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详见“航天二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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