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医生,我父亲快不行了!
医生:放心,我保证他没事儿。
患者家属:为什么?
医生:医院这个月的死亡指标用完了……
在不久的将来,死在中国和出生在中国一样(还包括在北京、上海等地买车),都需要先去申请指标,这应该就是卫生部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为卫计委的重要原因吧。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等死的号码牌……
国家卫计委日前下发《二、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
医院死亡率的要求比医院高?基本逻辑,医院软硬件都比医院好,应该死亡率更低。可是,卫计委过去大力推行的分级转诊制度,基本医院看,医院(这没有错)。所以,医院死亡率理应越高。
此外,相医院医院(或是有明医院,比如五官医院)存在病种和病患人群上的巨大差异。医院怎么比较死亡率?医院怎么比较死亡率?医院怎么比较死亡率?
忽略病种和病患人群的差异来比死亡率就是耍流氓。按此标准,我们医院的平均死医院,医院专治包皮过长,阳痿早泄,“宫颈糜烂”,痔疮肛瘘这样治死都不容易的疾病。
对于医生个人来说,能力越强就更愿意去调整最难和最重的病例,也愿意承受更大的死亡率压力。
所以,医院的评级生死线从根本上就存在伦理上的悖论。医院,要挣脱这种纠缠,很可能就会不自觉的启动一些“防御机制”来应对。事实上,不管卫计委制定多么严苛的死亡率标准,医院最终都可以达标的,因为办法总是有的:不收治危重病患。
结果就是卫计委医院死亡率的“效果”,医院顺利通过等级评审,而重症患者的利益受损,医患关系会因此而更加糟糕,医生成了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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