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
戒治管理试点人员
收治流程
一、收治依据根据湘禁毒办〔〕78号文件《湖南省吸毒人员指定场所戒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社会面有自愿戒毒意愿的吸毒人员,初次查获的吸毒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严重违反协议的社区戒毒人员(限首次)等四类对象可适用戒治管理试点工作,送湖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进行3-6个月的戒毒治疗。
戒治管理试点人员入所体检费自理(费用详见体检标准)、三件套自费购置(元,可自行带走),在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戒毒治疗期间实行基本伙食费、住宿费、戒毒治疗费(不包括其他疾病治疗费)全免。
二、办理程序(一)吸毒人员提出戒毒康复申请并签订戒毒康复申请书;
(二)吸毒人员填写《戒毒康复协议》,转介机关盖章并留下经办(工作人员)民警电话;
(三)吸毒人员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医院体检(急诊科办理)或医院根据《湖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入所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四)到康复所收治中心(所政管理科)办理手续。
三、移送康复所并提供相关资料文书(一)《戒毒康复协议》两份;
(二)吸毒人员身份证明;
(三)吸毒人员毒品检测报告(尿检、毛发检测)或《不予处罚决定书》;
(四)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严重违反协议的社区戒毒人员(限首次)等三种对象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文书复印件一份;
(五)转介机关的介绍信(函);
(六)疫情期间需要提供吸毒人员活动轨迹。
四、期满解除1、社会面有自愿戒毒意愿的吸毒人员,初次查获的吸毒人员戒毒康复期满时,由其家属来所接回,并按要求到持相关证明到当地禁毒办或禁毒大队报到。
2、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严重违反协议的社区戒毒人员(限首次)戒毒康复期满时由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来所办理出所接收手续。
五、注意事项1、收治联系人:
李昕:;
陈翁云:;
姚刚:;
谭丁华:。
2、湖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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